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钢城征启公告〔2020〕18号
为保障济南市钢城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北至西田路,东至东黄东路,南至钢都大街,西至莱钢大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辛街道北田庄村委会、双口峪村委会、西田庄村委会、石头湾村委会、双龙峪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该项目为50万吨钢结构加工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由钢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钢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