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4 14:57:58 阅读:910次

漳州市朝阳镇2020最新土地征收的公告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价格新标准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龙文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19年5月17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地〔2019〕467号),我区决定征收龙文区朝阳镇集体所有土地面积8.14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文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该地块位于龙文区朝阳镇漳滨、科坑村,其“四至”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供水用地(U11)。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与地类面积

征收龙文区朝阳镇科坑村水田1.4007公顷、园地0.0064公顷、其他农用地0.3423公顷;朝阳镇漳滨村水田0.0303公顷、旱地3.4206公顷、园地1.0408公顷、其他农用地1.88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8.14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漳龙政〔2017〕31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北部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案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政〔2017〕67号)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的安置办法

本批次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168人,征收安置将全部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