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关于南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莱征补公告〔2020〕64号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南冶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 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 '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南冶村土地位于南冶村土地以东、莱芜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以西,征收土 地总面积55. 0215亩,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5. 949亩、农村道路1.812亩、有林地17. 2605 亩。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畅联仓储物流项目建设。 :
三、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 复》(鲁政字〔2020) 74号)公布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III-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 2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341. 1333 万元。
(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实地踏勘,本次土地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
偿。 .
四、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 取以下方式安置。 ,
(一)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41. 1333万元,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南冶村村委会 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 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 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2. 5323万元,由莱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 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髙庄街道办 事处、南冶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