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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59:42 阅读:7528次

射洪市大榆镇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 涉及19个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金标准出炉

射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射府公〔2020〕12号

 
 

  为保障射洪市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我市拟启动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地块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星光社区3、10、11、12、15、16组、集体;

  地块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二郎庙村7组;

  地块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二郎庙村8组;

  地块四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二郎庙村3、4组;

  地块五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1组;

  地块六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1、5、8组;

  地块七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1、5、6、8组;

  地块八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6、7、8组,郭家坝村2组;

  地块九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郭家坝村6组,五家桥村7、14组;

  地块十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郭家坝村2、3、4、5、6、7组,井湾村4组,哨楼村1组;

  地块十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碧山村集体;

  地块十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碧山村集体;

  地块十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井湾村4组,张家口村2、3组、集体;

  地块十四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白土坝村1、4组、集体,洋溪镇武显岩村集体;

  地块十五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小榆村6、9组;

  地块十六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3、5组、集体,鲜家岸村1、2、3、10组、集体;

  地块十七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七里村3、4、5组,鲜家岸村1组;

  地块十八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榆镇碧山村2、6组;

  地块十九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太和街道办事处王爷庙社区8组。

  二、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一拟用于居住用地建设项目;

  地块二、三拟用于市民中心广场建设项目;

  地块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拟用于商住用地建设项目;

  地块十三拟用于广场绿地建设项目;

  地块十四拟用于道路绿化用地建设项目;

  地块十五拟用于居住用地建设项目;

  地块十六、十七拟用于商业建设项目;

  地块十八拟用于射洪党校建设项目;

  地块十九拟用于王爷庙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工作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由大榆镇人民政府、洋溪镇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含农村村民承包地、宅基地面积),同时对涉及被征收集体土地承包地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本户村民承包地总面积及在册农业人口信息等),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大榆镇人民政府、洋溪镇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大榆镇人民政府、洋溪镇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乱搭、乱建。凡是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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