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昆地吿「201P第97号
巴城镇西南村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0. 199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被任攻单位(安)发用W 建设用員 未電用地 匕蠶丄
百宙柠 8纥 0. 1993 0. 1993
二、 拟征土地位置
东至:河道
南至:河道
西至:空地
北至:七浦塘
三、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昆办发■ 2004 - 93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噬 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类 | (元/言) | 安置补眈费 (元/人) |
水日 | 24000 | |
耕地 | 240()0 | 26000 |
菜頊 | ||
农用 房地 | 24000 | 26000 |
地 .. | ||
林地 | ||
牧草地 | ||
其他农用地 | 24噸 | 26000 |
建设用地 | 24000 | |
未利用地 | ||
(二)根据昆办发[2004 筮核下列标准执行: | ~ 93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
地上附着物垓实补偿, 算。 四、拟定安置途径 | 其中青苗补偿费一季我T. | 80万元/公顷计 |
五、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 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 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 证。
六、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 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