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济征启公告〔2020〕643号
为保障北湖片区保障性居住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水屯路以东、标山南路以南、历黄路以西。东至政府储备地、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黄桥社区土地,西至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杨庄社区土地,南至杨庄社区土地、黄桥社区土地,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湖片区B-10-1地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居住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水屯路以东、标山南路以南、历黄路以西。东至黄桥社区土地,西至杨庄社区土地、济南市第二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人,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至黄桥社区土地。(北湖片区B-10-2地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居住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水屯路以东、标山南路以南、历黄路以西。东至黄桥社区土地、政府储备地、杨庄社区土地,西至济南市第二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人、政府储备地,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湖片区B-11地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居住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水屯路以东、标山南路以南、历黄路以西。东至济南市第二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人、政府储备地,西至杨庄社区土地,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至杨庄社区土地。(北湖片区B-12地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居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北湖片区居民安置地块B-10、B-11、B-12保障安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由济南市天桥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其他建筑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由北园街道办事处、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