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姚市舜水南路东段建设工程项目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报名的通知 |
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评估内容 余姚市舜水南路东段建设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涉及户数7户。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有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并列入2020年度宁波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二)具有房屋征收中装修、附属物分项评估经验;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拟参加本项目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被征收人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投票选定,投票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获得过半数被征收人选票;投票方式未能选定的,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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