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38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社区、谭家庄社区、匡庄院社区、薛家村、侯家窝村,枣园镇中部。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琅琊庄社区、谭家庄社区、匡庄院社区、薛家村、侯家窝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叶家红埠寺村,银雀山街道全家红埠寺社区、前岗头村、梨杭社区、银雀山街道,陶然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叶家红埠寺村,银雀山街道全家红埠寺社区、前岗头村、梨杭社区、银雀山街道。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义堂镇北部,东至团埠屯社区水浇地、西至团埠屯社区有林地、南至团埠屯社区农村道路、北至团埠屯社区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苑家朱里社区,义堂镇北部,东至苑家朱里社区其它林地、西至苑家朱里社区设施农用地、南至苑家朱里社区其它林地、北至苑家朱里社区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苑家朱里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蒙山二路、陶然路、联亿交易市场、白云木业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交通运输、工业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枣园镇人民政府、兰山街道办事处、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义堂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