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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48:14 阅读:935次

广西省贵港市2020年度最新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金标准明细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2019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3地块)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贵自然资告〔2020〕183号
 
贵港市2019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3地块),需收回原由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内的国有土地15.586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9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298号)批准的《使用国有土地方案》,《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9〕4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辖区新一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7〕5号)有关规定,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对被收回的国有土地实地核实,拟定了《贵港市2019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3地块)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区域补偿标准

土地权利人 收回
地类
面积(亩) 分区域统一
年产值标准
(元/亩)
分区域补偿倍数 分区域补偿
标准(元/亩)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 旱地 11.934 2580 21 54180
农村道路 0.100 2580 21 54180
其他林地 3.552 2580 21 54180
  15.586      
 
注: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收相邻集体同类土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补偿标准(元)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 桉树 Φ19 cm 85 60.00
香蕉 已结果 18 44.00
苦楝树 Φ19 cm 9 60.00
木瓜 已结果 13 25.00
龙眼树 三等(嫁接类) 5.356 20000.00
糖蔗 未收获 4.321 2650.00
苗圃 移栽费和损失费 2.257 11000.00
坟墓所属户主 坟墓   8 2800.00
  10 500.00
 
三、被收回国有土地补偿费用
土地权利人 分区域补偿费(元) 青苗补偿费
(元)
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元)
合  计
(元)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 844449.48   150154.65 994604.13
坟墓所属户主     27400.00   27400.00
合计 844449.48   177554.65 102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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