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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44:57 阅读:2594次

山东省滕州市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 高速公路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滕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滕征公告〔2020〕7 号

为保障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 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 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 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北辛街道侯王居委会、王任居委会、于岗居委会、曹王居 委会、红旗居委会、北黄居委会
龙阳镇尚河圈村委会、后司堂村委会、前司堂村委会 用途:公路用地
以上地块的位置、范围以最终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京台高速改扩建连接线项目建设,符 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 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 公布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2
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 6.6 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 5.9 万元(如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 政厅关于《关于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 复》(鲁国土资字〔2017〕384 号文)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拆迁指挥部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 测调查完成后,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滕州市财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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