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发区20200401地块拟征收土地公告
(连开拟征公告〔2020〕1号)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一带一路里海供应链二期项目,用途为工矿仓储 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属省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
注: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 2020〕284号): 在自然资源部出台成片开发标准前,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省以上重大投资项目用地及位于省级以上政府批准 的各类开发区范围内项目用地视为符合成片开发标准。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位于佟坪路东侧,拟征收朝阳街道办事处及马山村、沙集村、 张庄村集体土地共636. 564亩,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4日,连云区人民政府组织有 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连云区人民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