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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39:31 阅读:3114次

花山镇平东村2020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广州市主新征收土地公告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20〕9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64号文),需将花山镇平东村第十二、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679公顷(合25.018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保税大道南三号地块(地块三)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保税大道以南、大广高速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集体土地1.6679公顷(合25.0185亩),其中园地1.2553公顷(合18.8295亩)、其他农用地0.0091公顷(合0.1365亩)、建设用地0.4035公顷(合6.052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平东村

 土地补偿费

  园地

  1.2553

  80.1600

  100.6248

 平东村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091

  80.1600

  0.7295

  建设用地

  0.4035

  120.2400

  48.5168

 安置补偿费

  园地

  1.2553

  40.0800

  50.3124

 其他农用地

  0.0091

  40.0800

  0.3647

  其他费用

  1.6679

 

  124.6923

  合计

  325.2405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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