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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36:11 阅读:1828次

济南市莱芜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0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金标准明细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高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莱征补公告〔2020〕61号
为保障莱芜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张高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张高庄村土地位于汇河大道以南,莱城大道以东,鲁矿大道以北,龙马河西路以西, ;征收土地总面积15. 1365亩,其中: :
农用地13. 2315亩,均为耕地。
建设用地1.905亩,均为村庄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东重工绿色智造产业城配套生活区项目建设。
三、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 复》(鲁政字(2020) 74号)公布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 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稍尝安置费总额为102.9282万元。
(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实地踏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标准按照《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智造产业城建设涉及村(居)宅基、企业等拆迁 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规定进行包干补偿,共计补偿总额39. 6945万元。
(三) 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莱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柿征收±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02. 9282万元,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张高庄村村委 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 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
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2. 7048万元,由莱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 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口镇人民政 府、张高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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