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20〕13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77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三向村、新雅街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8967公顷(合268.450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中小学用地A33)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雅瑶中路北侧、花都湖南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集体土地7.4865公顷(合112.2975亩),其中耕地0.1313公顷(合1.9695亩)、其他农用地0.5272公顷(合7.908亩)、养殖水面1.4942公顷(合22.413亩),建设用地4.3084公顷(合64.626亩),未利用地1.0254公顷(合15.381亩);
花都区新雅街三向村集体土地6.0368公顷(合90.552亩),其中耕地5.1579公顷(合77.3685亩)、林地0.0182公顷(合0.273亩)、其他农用地0.2565公顷(合3.8475亩)、养殖水面0.0325公顷(合0.4875亩),建设用地0.5717公顷(合8.5755亩);
花都区新雅街经济联合总社集体土地4.3734公顷(合65.601亩),其中其他农用地0.3190公顷(合4.785亩),建设用地4.0292公顷(合60.438),未利用地0.0252公顷(0.378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