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费征启公告〔2020〕4号
为保障费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建设路南,兴业路东,潍坊路北,书香雅苑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开发区福源社区。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温凉河,南至温凉河,西至温凉河,北至团结社区、郭家园社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费城街道巩庄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西至团结社区,南至巩庄村,东至团结社区、巩庄村,北至文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费城街道郭家园社区。
用途:商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马兴庄南片区、映文南片区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由费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费城街道办事处、费县经济开发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费县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