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傅庄街道汤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临罗征补公告〔2020〕16号
根据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为罗庄经济开发区环保科技装备定制化项目(智能环保设备定制产业化项目)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傅庄街道汤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本次征收傅庄街道汤庄村土地位于傅庄街道南部,征收土地总面积96.8190亩,其中:
农用地94.2405亩(耕地92.2215亩,其他农用地2.0190亩);
建设用地2.5785亩(住宅用地2.5785亩)。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庄经济开发区环保科技装备定制化项目(智能环保设备定制产业化项目)用地。该项目为环保科技设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实施征收。
三、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临沂市第IV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
建设用地位于临沂市第IV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77.7330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78.7316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920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80.6516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77.7330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拨付到汤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委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81.6809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傅庄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