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
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现启动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用地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6002019B200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环卫用地、城市道路边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属地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