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区2019年第五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
景德镇市昌江区2019年第五批次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及商服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鲇鱼山镇金桥村、徐坊村、上徐村、凤岗村、吕蒙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465.6105亩。其中,水田217.659亩、旱地3.4095亩、林地205.6665亩、其他农用地29.019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56亩、未利用地3.4005亩。
四、征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对象
(一)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和《景德镇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如下:
涉及鲇鱼山镇金桥村
1、水田:111.591亩,补偿标准5.0085万元/亩,补偿金额558.9035万元;
2、旱地:3.4095亩,补偿标准3.3557万元/亩,补偿金额11.4413万元;
3、林地:70.0095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182.0247万元;
4、其他农用地:17.1465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44.5809万元;
5、村庄及工矿用地:0.048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0.1248万元;
6、未利用地:2.673亩,补偿标准1.0017万元/亩,补偿金额2.6775万元;
7、青苗补偿费:41.1832万元;
合计:840.9359万元。
鲇鱼山镇徐坊村
1、林地:61.8615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160.8399万元;
2、青苗补偿费:13.7704万元
合计:174.6103万元。
鲇鱼山镇上徐村
1、水田:30.327亩,补偿标准5.0085万元/亩,补偿金额151.8928万元;
2、林地:71.7075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186.4395万元;
3、其他农用地:2.916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7.5816万元;
4、未利用地:0.7275亩,补偿标准1.0017万元/亩,补偿金额0.7287万元;
5、青苗补偿费:22.7129万元;
合计:369.3555万元
鲇鱼山镇凤岗村
1、水田:45.2685亩,补偿标准5.0085万元/亩,补偿金额226.7273万元;
2、其他农用地:3.351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8.7126万元;
3、村庄及工矿用地:0.3405亩,补偿标准2.6万元/亩,补偿金额0.8853万元;
4、青苗补偿费:10.0768万元;
合计:246.4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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