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关于湖西街道五里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聊江管发〔2020〕44号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
你局《关于湖西街道五里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江呈〔2020〕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会同度假区财政局、政工部、农业农村、湖西街道办事处、五里屯村委会共同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关于湖西街道五里屯村拟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湖西街道五里屯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农业农村、湖西街道办事处、五里屯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五里屯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09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15平方米(水浇地6314平方米、有林地4401平方米);建设用地276平方米(全部为城市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131.892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壹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意见,与权利人共同协商确定,农用地部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共计¥37.8672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捌仟陆佰柒拾贰元整)。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乙方账户后,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