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凤凰工业园吴铺村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东昌政复〔2020〕7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你局《关于凤凰工业园吴铺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东昌自然资规呈〔2020〕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凰工业园管委会、吴铺村委会共同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凤凰工业园吴铺村拟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东昌府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凤凰工业园吴铺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东昌府区财政局、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凰工业园管委会、吴铺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凤凰工业园吴铺村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征收土地总面积0.409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409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我区第二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0.5702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伍仟柒佰零贰元整),由区财政拨付。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及与相关权利人共同确定,本次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根据管委会会议纪要按 0.3万元/亩包干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1.844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0.5702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拨付到吴铺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9.2205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凤凰工业园管委会、吴铺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