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县城南环路(原南二环路)以南、兴业路南延(规划道路)以西,东至兴业路南延(规划道路),西至建业路(原和平路)南延(规划道路),南至史庄村居民点,北至已批准建设用地(豫政土〔2015〕846号批准)。
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史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服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