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4 14:20:38 阅读:1644次

山东省高青县2020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价格新标准

高青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高征公告〔2020〕17号

 

为提供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青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广青路以南,艾福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东;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利人:青城镇文昌南街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利居路以东,李官安置区北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利人:田镇街道星耀李官居委会;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第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3万元,第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18日由县财政局、镇(办)、被征地村等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