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20〕6号
为保障临朐县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临朐县寺头镇宫家庄村北,潍九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寺头镇宫家庄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临朐县寺头镇石佛村村东北,潍九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寺头镇石佛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三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镇街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8日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