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淳征补告字(2020) 4号
一、建设用地名称:淳化县2019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虎村02地 块).
二、 被征收土地位置:淳化县车坞镇龙虎村。
三、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面积、补偿标准及拟开发用途见下表:
被征收 ±w 属剿立 | 被征蛙地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安置(人)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11 | 一未利用地一 | 青苗 补偿融 | 附却补 偿 | 人口 | 安置 | |||
耕地 | 其他 农用地 | |||||||||
龙虎村 | 0.6666 | 0.4070 | 0.1374 | 0.1222 | 45.342 | 州尝 | 721 | M |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 权人、使用权入应于10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淳化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 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査结果为准,有 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在该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