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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1:53:08 阅读:1286次

洛阳市伊川县2020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征收土地公告

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

通   告

                         伊政通〔2020〕19 号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城关街道瑶湾社区集体土地11.2128公顷,拟作为伊川县202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滨河大道,西至瑶湾社区集体土地,南至瑶湾社区集体土地,北至瑶湾社区集体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街道瑶湾社区集体土地11.212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作为居住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标准为82.5万元/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综合补偿标准为154.2000万元/公顷。以上合计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729.0138万元(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用925.0560万元、社会保障费用803.9578万元)。
    地上附着物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拟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925.0560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 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803.9578万元,已预存入我县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拆迁安置。由伊川县人民政府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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