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政府
关于胡家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征补公告〔2020〕1号
为保障2020年新泰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胡家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胡家沟村(居)土地位于青云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13.2233公顷,其中:
农用地7.2674公顷(旱地2.4174公顷、林地1.1648公顷、果园3.1246公顷、沟渠0.3322公顷、设施农用地0.0081公顷、农村道路0.2203公顷)。
建设用地5.9559公顷(村庄及城市用地5.6688公顷、采矿用地0.287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新泰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公布的市新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09.1067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已由胡家沟村先行兑付到位,本次征收不再补偿。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胡家沟村村民委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309.1067万元,由新泰市财政局拨付到胡家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