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张家塞乡征地拆迁公告
益政征告字[2020]002号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763号审批单批准,征收益阳市资阳区张家塞乡三星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19年7月2日。
三、建设项目名称:资阳区张家塞乡新能源客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四、被征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地单位:益阳市资阳区张家塞乡三星村。
(二)征地位置:详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总面积:1.0000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阳区赫山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益政发[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构)筑物、坟墓迁移补偿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益政办发[2014]1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