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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59:00 阅读:1913次

上饶市枫岭头镇征收土地告知书2020 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关于上饶市广信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集镇建设用地枫岭头镇地块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因上饶市广信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集镇建设用地枫岭头镇地块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拟征收枫岭头镇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饶县府发【2016】4号)等规定,现将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二、征地位置
枫岭头镇长塘村(具体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总面积:约202亩(最后以实际勘测定界图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等其他地类(最后以实际勘测定界图确认地类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和《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饶县府发【2016】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告知期限
本告期限自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六、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 12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七、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以及未经依法批准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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