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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59:03 阅读:2442次

广西省贵港市2020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0年第二批次城市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贵港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将该批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贵港市2020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贵港市中山商住小区B区、民主花园住宅小区、中山商住小区A区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的国有土地位于贵港市中山路与浔州路交汇处东南角、中山路与龚州路交汇处东北角、贵港市中山路与浔州路交汇处东南角(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权属、地类和面积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2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  积(公顷) 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水田 14.1972 83.3550
旱地 19.8803 83.3550
果园 0.6769 83.3550
有林地 0.6610 83.3550
农村道路 0.4067 83.3550
坑塘水面 0.1230 83.3550
沟渠 1.5098 83.3550
设施农用地 0.5623 83.3550
田坎 0.0411 83.3550
城镇住宅用地 2.3733 83.3550
农村宅基地 1.6465 83.3550
河流水面 0.2761 33.3420
裸地 2.6069 33.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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