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樟树市2019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关于樟树市2019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樟树市2019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樟树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公路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殡葬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阁山镇渡桥村、东站社区,店下镇枫林村,樟树市试验林场,阁山镇垦殖场。
三、征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征收集体土地6.3853公顷,其中:水田3.6014公顷,林地2.5564公顷,其他农用地0.2275公顷,另收回国有土地0.6363公顷,地类均为林地。
四、补偿标准及支付对象
(一)征地补偿标准(含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阁山镇、店下镇:水田51.6375万元/亩、林地18.0731万元/亩、其他农用地18.0731万元/亩;
樟树市试验林场:林地19.162万元/亩;
阁山镇垦殖场:林地18.0731万元/亩。
(二)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安置政策采取货币补偿和社保安置。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