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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59:07 阅读:1061次

靖安县香田乡征收土地告知书2020 宜春市最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靖安)森林航空护林直升机场
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告知书                                               
编号:〔2019〕6号
    
根据江西省(靖安)森林航空护林直升机场建设项目的需要,依据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靖安县香田乡渔桥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机场项目建设。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安县香田乡渔桥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靖安县香田乡渔桥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176.920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其中水田47.2905亩,旱地6.69亩、园地94.7505亩、林地10.9515亩、其它农用地10.065亩、建设用地7.173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的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货币、社保安置途径。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日。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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