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
关于寻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项目征收土地
告知书
关于寻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项目征收土地
告知书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寻乌县德青源金鸡项目留车镇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留车镇留车村大水坑周边,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留车镇上沛、下沛、大水坑、白沙塘、老圩、圩背、寨子角等7个村民小组。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1364亩;
(二)主要地类:林地、果园、其他农用地。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属物等补偿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寻府办字〔2015〕1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具体以县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5月 日至2019年5月 日。
八、本告知书发布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