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2019〕12号
为提供新泰市2019年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家庄、新甫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家庄、新甫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甫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泉沟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舟湖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小协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协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新甫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翟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榆山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西张庄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车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楼德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阳社区、东城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冯家栗行村、平阳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家庄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家庄、东关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