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管委会关于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管委会研究,拟征收该项目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公路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新祺周管理处樟坪村、慈菇村,具体征收范围见测量红线图。
三、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13.7768公顷(以最终相关批复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2.6001公顷、旱地2.2219公顷、林地1.0156公顷、其他农用地0.7909公顷、建设用地5.8771公顷、未利用地1.2712公顷(以最终相关批复结果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安置政策
采取社保安置及货币安置。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