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2019]第02号 |
新昌镇流源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新昌镇敖桥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新昌镇桂花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们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地用途:拟征土地为宜丰县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工业项目建设: 2.征地位置:征地位置详细征地红线图; 3.征地规模:本次征地面积20.575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4.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各地类具体标准为:村庄48.0249万元/公顷、采矿用地48.0249万元/公顷、林地24.0125万元/公顷。 5.安置途径: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货币和社保安置方式。 二、本次征地,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测绘大队进行勘测定界、调查土地权属,我局负责调查青苗、附着物状况,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三、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 本征地告知书送达集体经济组织后,由送达人员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务公开栏和拟征土地所在村组进行张贴公告。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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