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夏土资告字〔2018〕43号
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向阳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国发〔2004〕2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武汉市江夏区2018年度第40批次(武汉市江夏区庙山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科教用地、街巷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向阳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总面积2.4715公顷,其中农用地1.9000公顷(耕地0.2307公顷),建设用地0.5715公顷。
四、拟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的规定进行补偿。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拟征地安置途径:拟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