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济征公告〔2020〕12号
为提供济宁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瑞祥路以南、G105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杠子刘村、东汤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瑞祥路以南、G105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东汤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瑞祥路以南、嘉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陆庙村、谢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瑞祥路以南、嘉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袁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瑞祥路以南、嘉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袁家村。
用途:住宅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G327以北,大王庄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大王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瓦屋里村以北、后贾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瓦屋里村、后贾村、陈家村。
用途:工业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瓦屋里村以北、后贾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瓦屋里村、陈家村。
用途:工业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宏祥路以北、嘉合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杠子刘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宏祥路以北、嘉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三刘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瓦屋里村以北、后贾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陈家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吉祥路以南、嘉瑞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刘庄村。
用途:科教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宏祥路以北、嘉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王集西村、前白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嘉瑞路以东、呈祥大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董家村、杨李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汇祥路以南、嘉诚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坡刘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S338线以南,嘉丰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王集西村、前贾村。
用途:工业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吉祥路以南、G105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东汤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宏祥路以南、G105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疃里镇杠子刘村。
用途: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