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陂土告字[2018]119号
罗汉寺街罗汉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国发〔2004〕2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罗汉寺街道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罗汉寺街罗汉村(详见附图)。
三、征地地类、面积:总面积2.0053公顷,其中农用地2.0053公顷(耕地1.9050公顷)。
四、拟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的规定进行补偿。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拟征地安置途径:拟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途径。
七、本拟征地告知发布后,各村、组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