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红征启公告〔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红安县2020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两个地块,位于觅儿寺镇茶庵庙村、张胡家村,高桥镇董家田村,八里湾镇陶家田村境内,共拟征收集体土地36.0982公顷,其中农用地17.2987公顷(耕地10.7583 公顷),建设用地17.6278 公顷,未利用地1.1717公顷,未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