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定南县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定南县关于定南县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依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定南县人民政府令第23号《定南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内容和事项告知如下:关于定南县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一、批准文号
赣自然资征[2019] 568号
二、规则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和面积
历市镇下庄村。总面积为1.4099公顷(最后以实际丈量为准)。
四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按2016年3月7日起执行的《定南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3号令)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
2、社保安置。
五、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
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理补偿兑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