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济征启公告〔2020〕322号
为保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北至、西至、东至高家村、香王店村土地,南至高家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香王店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北至高家村土地,东至韩家村土地,南至、西至香王店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香王店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