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白云桥村拟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公告
肥征补公告〔2020〕20-2号
为保障肥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新城街道白云桥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肥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白云桥村土地位于康汇大街西、新城路北,征收土地总面积30.0270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1.8500亩,林地16.3890亩,沟渠0.0015亩,农村道路1.7865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储备用地建设。该项目为成片开发建设需求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市肥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65.148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70.296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 170.2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