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关于道口铺街道仙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征地预公告(聊政通字〔2018〕14号),拟征收道口铺街道仙庄村集体土地,我局会同仙庄村委会、道口铺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共同拟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批复(东昌政字〔2018〕56号),并于2018年5月21日在仙庄村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该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原《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继续使用并公示。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道口铺街道仙庄村土地位于聊莘路以东、仙庄安置区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9355公顷,其中:农用地5.8345公顷(水浇地5.5627公顷、农村道路0.1121公顷、沟渠0.1597公顷);建设用地0.1010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昌府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共计¥516.388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伍元整)。其中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8.7870万元已在拆迁费用中落实,不再另行补偿,农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507.6102万元,该费用已经补偿到位,不再拨付。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及与相关权利人共同确定,本次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201.2903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零壹万贰仟玖佰零叁元整),该费用已在征地报批前落实到位,不再另行补偿。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东昌府区财政局拨付到仙庄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