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工业园东李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东昌政复〔2020〕33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你局《关于凤凰工业园东李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东昌自然资规呈〔2020〕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凰工业园管委会、东李庄村委会共同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关于凤凰工业园东李庄村拟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东昌府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凤凰工业园东李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凰工业园管委会、东李庄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凤凰工业园东李庄村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征收土地总面积1.2460公顷,涉及农用地0.1845公顷,其中水浇地0.1799公顷、其他林地0.0046公顷;建设用地1.0615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聊城市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建设用地位于我区第二级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8.402万元,其中: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92.3505公顷已含在拆迁补偿费用中落实,农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16.0515万元已由区财政局补偿到位,不再另行拨付。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及与相关权利人共同确定,本次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6.3653万元,已由区财政局补偿到位,不再另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