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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49:22 阅读:1252次

高唐县姜店镇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聊城市2020土地征收补偿金标准

高唐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高征公告〔2020〕4号

为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

位于姜店镇姜店社区,姜店中学以东,姜店镇养老院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姜店镇姜店社区

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后,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高唐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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