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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49:23 阅读:1134次

湖西街道姜庄村最新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聊城市最新土地征收补偿金

关于湖西街道姜庄村拟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湖西街道姜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湖西街道办事处、姜庄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姜庄村。征收土地总面积2183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2024平方米、农村道路45平方米、沟渠114平方米)。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18.992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壹元整)。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意见,与权利人共同协商确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共计¥7.5314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叁佰壹拾肆元整)。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乙方账户后,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4.9118万元,由度假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三)本次征收土地2183平方米(折合3.2745亩)农用地享受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制定的10平方米/亩商业用房政策,具体工作由度假区管委会与乙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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