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姚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0-002)
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南墅镇姚沟村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 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 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南墅镇姚沟村土地位于南墅镇袁家村和邴家 村南,姚沟村东。征收土地总面积 0.0330 公顷,其中:
农用地 0.0330 公顷(有林地 0.0330 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
〔2015〕286 号)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75 万元/
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 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2.4750 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 发〔2016〕58 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 1500 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 0.5 亩,
补偿总额 0.0750 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二)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0.7425 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南墅镇姚沟村村委会落实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