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关于湖西街道明堤村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聊江管发〔2020〕34号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
你局《关于湖西街道明堤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江呈〔2020〕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会同度假区财政局、政工部、湖西街道办事处、明堤村委会共同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关于湖西街道明堤村拟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湖西街道明堤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湖西街道办事处、明堤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明堤村。征收土地总面积4326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3586平方米、农村道路50平方米、有林地690平方米)。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87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37.6362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叁佰陆拾贰元整)。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意见,与权利人共同协商确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共计¥14.924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贰佰肆拾柒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