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关于柳园街道马官屯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5日发布拟征收土地通告(聊政通字〔2019〕59号),拟征收柳园街道马官屯村集体土地,我局会同马官屯村委会、柳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共同拟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东昌政字〔2020〕1号),并于2020年1月3日在马官屯村进行了张贴公示。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该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原《土地征收勘测调查登记表》继续使用并公示。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柳园街道马官屯村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000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城市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昌府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4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元整),该费用已包含在拆迁补偿费中,不再另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地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成片拆迁,已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不再另行补偿,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安置。
(一)拆迁补偿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安置。
(二)社保安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45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