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告知书(存根)
编号:20190723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龙东作业区:福建龙山板材科技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建设拟使用你单位国有土地,根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情况
1、土地用途:本次使用国有土地用于福建龙山板材科技有限公司预申请 项目建设。
2、 土地地理位置: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龙东作业区(征地四至范围详见勘 测定界图)
3、 土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总面积:3.0608公顷,其中耕地 0.4573公顷(其中水田0.362公顷、旱地0.0953公顷)、园地1.8559公顷、其 它农用地0.1964公顷、建设用地0.5512公顷。
4、 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建设用地、耕地59.25万元/公顷;园地、 其他农用地35.55万元/公顷;青苗4.5万元/公顷、地上附作物9万元/公顷;
二、社会保障意见
详见泰政综【2009】27号、泰政办【2018】27号和泰政办【2018】103号 文规定O
三、 你单位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场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用地的单位 和个人。
四、 当事人对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 量等有异议的,由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龙东作业区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用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项目、 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等有异议的,由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龙东作业区汇总后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 日起,凡在拟使用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使用土地时 一律不予补偿。